Sunday, October 11, 2015

【街報-街头人物】监狱如果是为了改变人(下)

刊登於2015年10月11日《街報》


【街头人物】监狱如果是为了改变人(下)
文 / 邓婉晴     访谈 / 杨洁、邓婉晴
照片 / 网络、林文蔚面子书
OLYMPUS DIGITAL CAMERA

林文蔚

自1999年开始在台湾从事狱卒工作,至今已16年。2010年前开始在监狱一天一涂鸦,引起回响,及后出版《狱卒不画会死》一书,并多次举办巡回联展或独展、讲座分享,冀望透过经验与人的生命故事,反思监狱制度与刑罚文化。

用记录来反思监狱文化

图4
“向望HOPING”展览静静地矗立在“亚洲死刑大会”会场,平面的图文,却呈现出立体的监狱想象。让更多人看见围墙内的故事,是林文蔚带着画与故事巡回分享的目的与期望。
文蔚从2010年开始画画,正是他对狱卒这份差事,开始从对立的角度反思自己的位置,以及狱镇制度的初衷的时候。他说会画画,也是一个偶然。“一开始曾以日记的方式来记录,但发现日记像在记流水账。我就想好吧,就做一个图文并茂的,所以就开始画”。
画画从此成了他的工作笔记,日常所见所想、对制度的质疑、对改变的渴望,都以再现的形式被记录在案。把图放在面子书后,也渐渐引起朋友注意,才了解到监狱原来长这样。
10几年来与监狱为伴,他喜见自己能以艺术的形式介入,并架起外界对监狱制度这个公共议题的认识桥梁。如今他到处分享和巡回展览,某程度上也打破及挑战了制度里一直维持着高高在上的傲慢姿态。监狱里有长官力挺,也有不满、要图文先送审才能展出的。但他认为,办展览、出书并不是希望伤害任何人,而是希望围墙里发生的事,制度的问题,基层的苦闷,可以让更多人看见、听见。“我在这工作十几年,这个职场给我很大的支持,我也希望用我的方式回馈它。”
他的创作结集成书出版以后,有政治大学的法律系老师向他反映,以前每次讲到刑罚执行,都没办法讲下去,因为一直以来,这个部分都是空白的。甚至即便带队到监狱参观,走的却是人文观光路线,看的是样本,与实际状况仍天差地远。一直到有了这本书,以及文蔚随后在《人本教育》杂志定期写专栏,才慢慢拼凑出那个世界的真实面貌。
“监狱制度在整个司法的讨论里,是空白的。台湾会讨论所谓的“恐龙法官”、不公审判,但不会去看执行面的问题。”
文蔚想要做的回馈,就是正视、面对、反省和讨论。

死刑剥夺一个人的生命,真的好吗?


他认为,台湾社会到目前为止,都没有重新思考整个监狱和刑罚制度,究竟哪里出问题。比照日台监狱,日本2亿人口,收容人才有8万;但台湾只有2千万人口,却有6万收容人,其中的三分之二是毒品犯罪。在大部分国家都将药物滥用或毒品除罪化的时候,台湾反而越来越严厉对付。
图5
文蔚的创作主角是监狱的任何场景、人物、对话、角落。他画看书的年轻人、不清楚自己为何而关的智障者、行动不便的轮椅长者、幽静的暗巷,干架的烈状、巡逻的长官、也画他自己。《读》是2014年的作品 (照片取自林文蔚面子书)
监狱超收,直接导致狱卒超时工作,现在的工作量是以前的三倍,而且劳动环境差劲。这一连串的结构问题,来自于社会对做错事的人就该被关被惩罚,不管你是偷窃、滥用毒品还是杀人,从而让政府也轻易地顺从民意,以监禁或严惩来解决问题,漠视真正的社会问题根源。将犯人处死,在某程度上也是一种治标不治本的态度。
针对死刑这个一直颇有争议的判决,他的体会是:当一个人要服从整个制度去赋予他的任务时,有时候必须要违背自己的良心。 “从古至今,所有枪决的执行者都会不断说他只是一个棋子、一个工具。相对来说,其他人会怎么看这个执行死刑的人?古代有刽子手,现在的执行者也不会暴露身份,也就是说从头到尾大家心里都知道一件事,杀戮其实是不对的,无论他的理由是什么。”
剥夺一个人的生命,真的是好吗?执行任务的角色又该如何自处?再者,台湾目前的司法现况混乱,法律疏漏,冤案重重,众所周知。如果是这样,我们为什么还要执行死刑?“有个朋友曾经跟我说,我们不能因噎废食,还是要有死刑。但是我就常想,如果今天事情发生在你身上,你愿不愿意当那个射子弹的人?或是受冤的人?”
除了司法判决腐烂,无法被信任,整个社会也非常缺乏对被害者的关怀。每次提到废死运动,都很多人出来骂。但是真正在关心这些被害者的人,却是这些人。很多人只是出一张嘴骂,但是他做了什么?”
诚然,要谈废除死刑,随即面对的疑问必定是要如何严惩重犯?文蔚认为,台湾如果废除死刑,所有的刑法标准都要提高。也许现在判5年的,要判到8至10年。台湾是否做好了准备?
或者该问的,还是回到起点:刑罚的目的是为了什么?

整个职场其实可以更友善


如果监狱被视为一个受刑人回归社会之前的准备场域,那么从设备、空间,到长官和受刑人之间的互动、待人处事和态度,都应该更平等及人性化。只可惜,目前的监狱制度离这一切都尚远。
文蔚举例,澳门的每间牢房都有冷气,台湾的则热到不行,连工作人员都没有。澳门的女收容人生了孩子,还可以指定孩子要吃什么牌子的奶粉,如果给她不同的牌子,她还可以喊告。但是台湾目前的监禁方式,连基本的善待也做不到。不仅对受刑人如此,对职员也不例外。
超载的工作量,令狱卒即便是生病发烧,也无法请假。更糟的是,职员如果犯错,长官不会去关心背后的原因,只会直接要下属写报告,然后惩处。
“整个职场其实可以更友善……如果今天你让我工作有成就感或目标,或许大家可以做得很好。但是你只在说不能这样那样,这些教条式的东西,只会让人压力,失去想象力。”

如果离开,不舍的会是年轻人


文蔚觉得,监狱提供了他一种能比较深层看见人的环境,除了有一班相处融洽的同事,(“虽然在他们眼中我可能是个怪胎”),也看到来来去去的各种人和事。问他会想做到退休吗?他笑着说,这是一个好问题。“当年想着只撑两年,结果做了16年。哪怕我说我会做到退休,说不定明年就走人。”
《如果云知道》,文蔚最喜欢的彩色画作之一。(照片取自网络)
《如果云知道》,是文蔚在其他访谈中提到的,最喜欢的彩色画作之一。(照片取自网络)
如果有一天离开,会有不舍得的吗?隔着黑色眼镜框,他顿了一下,说会。
“基本上我不会主动跟他们(收容人)联络。我的想法是人出去了,就好好过他的生活。毕竟我是在监狱跟他们相遇,我尽可能不去打扰他们。”但因为如今面子书提供了另一种联结,他有时候看到已经出狱的孩子在他的帖子下按赞,他就知道他们还在。“我觉得这样就够了”。
对年轻的收容人的疼惜,可在书中的多幅画作中感受得到。但其实少年收容人是非常令人头疼,难以“管教”的。“有时去跟他们上课,他们都是一副漠不关心的样子,可是在制度里,他们又不得不听你的,要毕恭毕敬。我就会想,孩子的想法本来都是很开放的,我们到底要用什么方法去改变他们?教条式的那种:你一定要听我的,他们不一定会改变。”
有一次他在桃园一个三天的夏令营,孩子一开始也对活动漫不经心,但当文蔚拿起笔开始画画,小朋友便慢慢围上来,产生了极大的兴趣与好奇。后来他们的老师告诉文蔚,有一半的孩子回去以后,也开始每天在画画。文蔚开玩笑回答,“你跟他们讲,这很好,画画是可以把妹的。我就是画画才跟我老婆在一起。”
玩笑归玩笑,但背后反映的,是孩子如果接触到不一样的陪伴和对待,他们对生命的态度也说不定会明显改变。文蔚一直想要抓住,也希望监狱内外的人看到的,正是这些能改变生命的每一个契机和亮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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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turday, October 10, 2015

【街報-街头人物】监狱如果是为了改变人(上)


刊登於2015年10月10日《街報》

【街头人物】监狱如果是为了改变人(上)
文 / 邓婉晴     访谈 / 杨洁、邓婉晴
照片 / 网络及林文蔚面子书
OLYMPUS DIGITAL CAMERA

林文蔚

自1999年开始在台湾从事狱卒工作,至今已16年。2010年前开始在监狱一天一涂鸦,引起回响,及后出版《狱卒不画会死》一书,并多次举办巡回联展或独展、讲座分享,冀望透过经验与人的生命故事,反思监狱制度与刑罚文化。

在2015年6月11与12日一连两天的“亚洲死刑大会”上,会场外摆放了形形色色的年度报告书及国际特赦组织架设的仿真监狱,以视觉装置及海报解说来反思牢刑与惩罚制度。一旁的四面广告牌上,挂着多幅大小不一的画作,走近一看,都是监狱里的故事。英文解说中有的是诗,有的像自白,有的则像旁观者在侧述。这个旁观者,是在台湾宜兰监狱当了16年狱卒的林文蔚。访谈当天,他也是静静地站在展示区一旁的高脚圆桌前,细细说着他的体悟,桌上摆着《狱卒不画会死》新书以及画作的明信片。

从事狱卒,也因走投无路


监狱这个地方对一般人来说,里头不是牛鬼蛇神,就是制造麻烦或罪有应得的人。在监狱上班这个想法,恐怕也没有多少人会有。问起最初为何会“入行”,林文蔚说他也是因为“走投无路”,“就像监狱里很多人其实也是走投无路才去干那一票一样”。
那时找不到稳定的工作,从事监狱管理员工作的表哥鼓励他去考试,结果很幸运地一次就考上了。因为狱卒也是公务员,收入稳定,退休后有退休金,很多人都是冲着这些福利才去考试,对监狱的工作性质甚至不了解。也有部分把它当成踏板,有了稳定的工资再等时机换别的工作。
因为对新工作环境不习惯,开始上班后第一次放假回家,林文蔚就跟妈妈说,最多只做两年。“犯人太难管了,而且环境差,长官差,会刁难。”但连他自己也没想到的是,狱卒这份差事,一做就做了16年。

看到自己的社会责任那一晚,我失眠了


“其实一直到10年 前,每天上班都还是心不甘情不愿,压力很大。面对囚犯,都是带着对抗的心态和想法,很耗损。”毕竟当初找上这份差事也只为了三餐温饱。但是后来当他开始跟受刑人有交流,听过很多的故事之后,才真正看到监狱里活生生的“人”。
图 1 农忙
林文蔚为这幅2014年作的画取名为“农忙”,描述在墙里墙外一样劳作晒太阳的农杂役,虽然看见同一片天空,但身体却不自由。(照片取自林文蔚面子书
他分享了几个故事,第一个是杀犯的故事。“杀人犯在一般人的印象中都是非常凶残的,可是我接触的那位却是个非常温和的人。他在服狱10多年后获得假释,我有一次遇见他,问他过得怎样,他说还可以。我就问他出去后最难适应的是什么,他说:‘老实说,我觉得我还没有放过我自己。’我当时就很感慨,一个人都已经出去 了,可是他的心还是被关着,这样是很痛苦的。”
第二个例子,是受刑人被关了六年后出狱,如今已是位成功的企业家。但有一次文蔚再次遇到他,问起他过得怎样,他告诉文蔚,每天晚上太太即使在旁边,即便彼此很相爱,他也没办法抱着太太睡觉。那是因为他每晚都必须要想象自己仍躺在当年的监狱里,那张又短又窄的床上,身体蜷缩起来了才有办法入睡。
这些说着云淡风轻却很厚重的故事,都令文蔚逐渐反思,现有的监狱制度究竟是为了什么。“制度一开始的设计就是为了要改变人,可是这个制度到底改变了什么?如果当制度渐渐稳定,到最后反而因为大家都只服从制度,让制度最后成了一个残害人民的工具或主体,那么它对人真的是好的吗?”
“六年前当我看到自己的社会责任的那一晚,我失眠了。”所谓的社会责任,是重新检视自己的位置,如何在受刑人与社会之间扮演积极的角色。

既然进来了,我就陪他们走一段


有个被判了无期徒刑的青年,入狱之后每周都要打架一两次。他有一次跟文蔚说起自己有睡眠困扰,并提到非常后悔和责怪哥哥,因为当年是哥哥怂恿他犯罪偷窃,还奸杀女主人,放火烧房子。但他口中不能原谅的哥哥已经被枪决了。
后来文蔚去看他的报告,发现哥哥在他们被逮捕后就立刻认罪,而且承认自己是主谋,弟弟则打死不认。当文蔚再次听他抱怨起哥哥时,就告诉他:其实你的哥哥非常爱你,第一时间认罪是在保护你,你的失眠也许是因为感到亏欠,以及欠他一句谢谢。青年听了之后沉默良久,但过了约半个月就不再打架了。后来他见到文蔚,甚至主动告诉他,其实当年是他找哥哥去犯案,房子也是他烧的。
很多监狱里的同事都认为,这些被关进来的人都是无法教化的。但通过真正的交流,文蔚却一再肯定,受刑人是可以改变的,特别是当他们开始去面对罪责的时候。
“监狱基本上就是一个杀戮战场,每个人都要武装保护自己,收容人也不例外啊!他即使在社团里是龙蛇虎头都好,但在监狱里他跟家人和朋友的关系是疏离的。他如果真的信任你,会是掏心掏肺的。我觉得那个改变的契机就在那里。
 “所以我不会去批判他们到底做过什么事情,或应该被怎样。我觉得我的角色是既然他们都进来了,我就陪他们走一段。无论他们的终点在哪里,要往哪里去。至于他们能不能改变,真的要看他们自己。”如果在工作上还去批判他们已经被判的罪行和过错,他觉得根本没办法帮助任何人。

制度原本是为了改变人,但它做了什么?


图2 看屁眼
虽然与受刑人不同位置,但文蔚的换位思考及敏锐的观察力,让他看见制度不堪的一面,并以锐利的笔锋和文字呈现。此画名为“看屁眼”。(图文说明请看林文蔚面子书
他甚至把监狱所工作形容为一项服务业。这个服务业当然与一般的服务业不同——虽然台湾的监狱的确是有个按钮让受刑人随时呼叫狱卒。所谓的服务业,是在不强制他们服从于权威的情况下,真正帮助和改变受刑人。
我觉得,我们和受刑人之间的关系,应该是某种程度的合作和共进,而不是对抗。”
只可惜,这种认知在监狱中,林文蔚肯定是少数。即便是与受刑人聊天,长官也会指责——虽然他们也时常要求狱卒多关心收容人,以防任何事故发生。长官对下属基本上只有指示,没有信任。
文蔚认为,台湾目前的监狱管理制度依然沿用着白色恐怖时期,以思想禁锢、半军事化及“恐惧管理”(management of fear)的方式。无论是狱卒对受刑人,还是长官对狱卒,都是以高压的方式来让人臣服。在狱中要唱军歌、受刑人的书信必须审查内容,就像当年对待政治犯一样。
这样的规定在其他地区若非早已灭绝,就是近乎荒谬。“香港受刑人的出境检查就是摸看有没有夹带违禁品而已,不看内容。但是台湾必须看内容,而且是一字一句看,看完还要在书信表写上“READ”的字眼。如果他今天写了监狱里不好的事,或是他看见的事实,就不被允许寄出。”
听说在更久以前,长官会拿着电击棒来“欢迎”受刑人,以下马威的方式让他们因畏惧而任由摆布。“这样的确是很好管,可是这个人承受的精神压力,会对他的内在造成什么影响?”
长官利用绝对权力在监狱呼风唤雨,与整个社会默许应暴主义不无关系。

我们有准备让他们回归社会吗?


林文蔚画笔下的独囚室。囚犯长期被单独囚禁,会对内心造成什么影响?为回归社会的有何积极意义?(照片取自林文蔚面子书
监狱如果是为了改变人,就应该提供让受刑人往后出来再次面对社会,并被社会接纳的准备。但现实是,监狱仿佛成了万恶者的终极地,进去的人为何而进,出来之后如何重生,都不是最重要的问题,没有多少人关心。讽刺的是,台湾的《监狱行刑法》第一条即阐明:徒刑、拘役之执行,以使受刑人改悔向上,适于社会生活为目的。实际上,无论是监狱还是社会,都没有接纳受刑人归附社会的准备。
“罪刑甚重的受刑人,我们都假设他会老死在监狱里。可是如果有一天他们真的假释了,也许又会有人死在他们手上。因为十几二十年来,他们都是单独一人被关在小小的囚房里,内在肯定是扭曲的。但是我们的制度做了什么?就只是把他关了,很简单。可是社会责任在哪里?他有一天是要回家的,他回去之后怎么办?”
还有一种案例是,文蔚曾與一个1991年就被送监懲治的著名杀人犯交手,对方誓言要把他的头扭断。面对这样失去理智的判断,文蔚想的反而是:受刑人当初就是有精神问题才会去犯案,他不会觉得自己有病,犯下的罪行有多严重,可是监狱本身却没有主动的医疗机制,去提供改变或医疗的契机。这样的环境要如何去改变这样的人?

(編注:最後一段第一句原為“还有一种案例是,1991年文蔚跟一个监狱里很有名的杀人犯交手,对方誓言要把他的头扭断。”,由於語句上有誤,經讀者提醒後修改。特此註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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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街報-街头人物】监狱如果是为了改变人(上)


刊登於2015年10月10日《街報》

【街头人物】监狱如果是为了改变人(上)
文 / 邓婉晴     访谈 / 杨洁、邓婉晴
照片 / 网络及林文蔚面子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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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文蔚

自1999年开始在台湾从事狱卒工作,至今已16年。2010年前开始在监狱一天一涂鸦,引起回响,及后出版《狱卒不画会死》一书,并多次举办巡回联展或独展、讲座分享,冀望透过经验与人的生命故事,反思监狱制度与刑罚文化。

在2015年6月11与12日一连两天的“亚洲死刑大会”上,会场外摆放了形形色色的年度报告书及国际特赦组织架设的仿真监狱,以视觉装置及海报解说来反思牢刑与惩罚制度。一旁的四面广告牌上,挂着多幅大小不一的画作,走近一看,都是监狱里的故事。英文解说中有的是诗,有的像自白,有的则像旁观者在侧述。这个旁观者,是在台湾宜兰监狱当了16年狱卒的林文蔚。访谈当天,他也是静静地站在展示区一旁的高脚圆桌前,细细说着他的体悟,桌上摆着《狱卒不画会死》新书以及画作的明信片。

从事狱卒,也因走投无路


监狱这个地方对一般人来说,里头不是牛鬼蛇神,就是制造麻烦或罪有应得的人。在监狱上班这个想法,恐怕也没有多少人会有。问起最初为何会“入行”,林文蔚说他也是因为“走投无路”,“就像监狱里很多人其实也是走投无路才去干那一票一样”。
那时找不到稳定的工作,从事监狱管理员工作的表哥鼓励他去考试,结果很幸运地一次就考上了。因为狱卒也是公务员,收入稳定,退休后有退休金,很多人都是冲着这些福利才去考试,对监狱的工作性质甚至不了解。也有部分把它当成踏板,有了稳定的工资再等时机换别的工作。
因为对新工作环境不习惯,开始上班后第一次放假回家,林文蔚就跟妈妈说,最多只做两年。“犯人太难管了,而且环境差,长官差,会刁难。”但连他自己也没想到的是,狱卒这份差事,一做就做了16年。

看到自己的社会责任那一晚,我失眠了


“其实一直到10年 前,每天上班都还是心不甘情不愿,压力很大。面对囚犯,都是带着对抗的心态和想法,很耗损。”毕竟当初找上这份差事也只为了三餐温饱。但是后来当他开始跟受刑人有交流,听过很多的故事之后,才真正看到监狱里活生生的“人”。
图 1 农忙
林文蔚为这幅2014年作的画取名为“农忙”,描述在墙里墙外一样劳作晒太阳的农杂役,虽然看见同一片天空,但身体却不自由。(照片取自林文蔚面子书
他分享了几个故事,第一个是杀犯的故事。“杀人犯在一般人的印象中都是非常凶残的,可是我接触的那位却是个非常温和的人。他在服狱10多年后获得假释,我有一次遇见他,问他过得怎样,他说还可以。我就问他出去后最难适应的是什么,他说:‘老实说,我觉得我还没有放过我自己。’我当时就很感慨,一个人都已经出去 了,可是他的心还是被关着,这样是很痛苦的。”
第二个例子,是受刑人被关了六年后出狱,如今已是位成功的企业家。但有一次文蔚再次遇到他,问起他过得怎样,他告诉文蔚,每天晚上太太即使在旁边,即便彼此很相爱,他也没办法抱着太太睡觉。那是因为他每晚都必须要想象自己仍躺在当年的监狱里,那张又短又窄的床上,身体蜷缩起来了才有办法入睡。
这些说着云淡风轻却很厚重的故事,都令文蔚逐渐反思,现有的监狱制度究竟是为了什么。“制度一开始的设计就是为了要改变人,可是这个制度到底改变了什么?如果当制度渐渐稳定,到最后反而因为大家都只服从制度,让制度最后成了一个残害人民的工具或主体,那么它对人真的是好的吗?”
“六年前当我看到自己的社会责任的那一晚,我失眠了。”所谓的社会责任,是重新检视自己的位置,如何在受刑人与社会之间扮演积极的角色。

既然进来了,我就陪他们走一段


有个被判了无期徒刑的青年,入狱之后每周都要打架一两次。他有一次跟文蔚说起自己有睡眠困扰,并提到非常后悔和责怪哥哥,因为当年是哥哥怂恿他犯罪偷窃,还奸杀女主人,放火烧房子。但他口中不能原谅的哥哥已经被枪决了。
后来文蔚去看他的报告,发现哥哥在他们被逮捕后就立刻认罪,而且承认自己是主谋,弟弟则打死不认。当文蔚再次听他抱怨起哥哥时,就告诉他:其实你的哥哥非常爱你,第一时间认罪是在保护你,你的失眠也许是因为感到亏欠,以及欠他一句谢谢。青年听了之后沉默良久,但过了约半个月就不再打架了。后来他见到文蔚,甚至主动告诉他,其实当年是他找哥哥去犯案,房子也是他烧的。
很多监狱里的同事都认为,这些被关进来的人都是无法教化的。但通过真正的交流,文蔚却一再肯定,受刑人是可以改变的,特别是当他们开始去面对罪责的时候。
“监狱基本上就是一个杀戮战场,每个人都要武装保护自己,收容人也不例外啊!他即使在社团里是龙蛇虎头都好,但在监狱里他跟家人和朋友的关系是疏离的。他如果真的信任你,会是掏心掏肺的。我觉得那个改变的契机就在那里。
 “所以我不会去批判他们到底做过什么事情,或应该被怎样。我觉得我的角色是既然他们都进来了,我就陪他们走一段。无论他们的终点在哪里,要往哪里去。至于他们能不能改变,真的要看他们自己。”如果在工作上还去批判他们已经被判的罪行和过错,他觉得根本没办法帮助任何人。

制度原本是为了改变人,但它做了什么?


图2 看屁眼
虽然与受刑人不同位置,但文蔚的换位思考及敏锐的观察力,让他看见制度不堪的一面,并以锐利的笔锋和文字呈现。此画名为“看屁眼”。(图文说明请看林文蔚面子书
他甚至把监狱所工作形容为一项服务业。这个服务业当然与一般的服务业不同——虽然台湾的监狱的确是有个按钮让受刑人随时呼叫狱卒。所谓的服务业,是在不强制他们服从于权威的情况下,真正帮助和改变受刑人。
我觉得,我们和受刑人之间的关系,应该是某种程度的合作和共进,而不是对抗。”
只可惜,这种认知在监狱中,林文蔚肯定是少数。即便是与受刑人聊天,长官也会指责——虽然他们也时常要求狱卒多关心收容人,以防任何事故发生。长官对下属基本上只有指示,没有信任。
文蔚认为,台湾目前的监狱管理制度依然沿用着白色恐怖时期,以思想禁锢、半军事化及“恐惧管理”(management of fear)的方式。无论是狱卒对受刑人,还是长官对狱卒,都是以高压的方式来让人臣服。在狱中要唱军歌、受刑人的书信必须审查内容,就像当年对待政治犯一样。
这样的规定在其他地区若非早已灭绝,就是近乎荒谬。“香港受刑人的出境检查就是摸看有没有夹带违禁品而已,不看内容。但是台湾必须看内容,而且是一字一句看,看完还要在书信表写上“READ”的字眼。如果他今天写了监狱里不好的事,或是他看见的事实,就不被允许寄出。”
听说在更久以前,长官会拿着电击棒来“欢迎”受刑人,以下马威的方式让他们因畏惧而任由摆布。“这样的确是很好管,可是这个人承受的精神压力,会对他的内在造成什么影响?”
长官利用绝对权力在监狱呼风唤雨,与整个社会默许应暴主义不无关系。

我们有准备让他们回归社会吗?


林文蔚画笔下的独囚室。囚犯长期被单独囚禁,会对内心造成什么影响?为回归社会的有何积极意义?(照片取自林文蔚面子书
监狱如果是为了改变人,就应该提供让受刑人往后出来再次面对社会,并被社会接纳的准备。但现实是,监狱仿佛成了万恶者的终极地,进去的人为何而进,出来之后如何重生,都不是最重要的问题,没有多少人关心。讽刺的是,台湾的《监狱行刑法》第一条即阐明:徒刑、拘役之执行,以使受刑人改悔向上,适于社会生活为目的。实际上,无论是监狱还是社会,都没有接纳受刑人归附社会的准备。
“罪刑甚重的受刑人,我们都假设他会老死在监狱里。可是如果有一天他们真的假释了,也许又会有人死在他们手上。因为十几二十年来,他们都是单独一人被关在小小的囚房里,内在肯定是扭曲的。但是我们的制度做了什么?就只是把他关了,很简单。可是社会责任在哪里?他有一天是要回家的,他回去之后怎么办?”
还有一种案例是,文蔚曾與一个1991年就被送监懲治的著名杀人犯交手,对方誓言要把他的头扭断。面对这样失去理智的判断,文蔚想的反而是:受刑人当初就是有精神问题才会去犯案,他不会觉得自己有病,犯下的罪行有多严重,可是监狱本身却没有主动的医疗机制,去提供改变或医疗的契机。这样的环境要如何去改变这样的人?

(編注:最後一段第一句原為“还有一种案例是,1991年文蔚跟一个监狱里很有名的杀人犯交手,对方誓言要把他的头扭断。”,由於語句上有誤,經讀者提醒後修改。特此註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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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onday, February 2, 2015

【街報-街头话题】言论宗教本无罪 权力搅和才是真凶

刊登於2015年2月1日《街報》

【街头话题】言论宗教本无罪  权力搅和才是真凶

第18期
专访 / Fadiah
整理  / 邓婉晴
由《查理周报》事件延伸出来的疑问,关于言论自由与宗教自由,放在马来西亚的背景脉络,我们可以做怎样的政治思考?
大马首相纳吉在回应《查理周刊》遇袭事件时强调,尽管马来西亚人拥有言论自由,但任何对宗教的挑衅、威胁与侮辱行为,都不被容许,并重申自由是有其限制的。然而,马来西亚人是否真的享有言论自由呢?近几年,在《煽动法令》、《2012年安全罪行(特别措施)法令》、《诽谤法令》等恶法下被起诉的社运分子、学者、律师、媒体从业员甚至一般网民,有增无减。主流与另类媒体都曾因报道或广播内容触及所谓“敏感”课题而被起诉、威胁或吊销执照。与宗教议题相关的议题,也包括近期引发争议的天主教周刊被禁使用“阿拉”字眼。
长期为马来西亚人权受害者担任代表律师的法蒂亚(Fadiah Nadwa Fikri)表示,宗教本身无罪,权力关系的搅和才是真凶。
关于言论自由   
“问题是限制到什么程度?”
Q:言论自由是什么?
A:就是每个人能在不受任何牵制与阻止的情况下,自由表达感觉、想法、说想说的话、针对任何事情发表意见。
Q:为何有人如此担心言论自由的存在?
A:因为那与权力关系有关。社会上有权和无权的人、被压迫者和压迫者。害怕言论自由的人,通常都是因为害怕自己的权力会因批评或交换意见而受到威胁。在马来西亚这很明显,例如《诽谤法》的存在,就是基本上让任何事情都能在法律下构成诽谤,而通常被控以诽谤的人,都是因为批评政府、政策、或公共议题而导致。
Q:言论自由是否有限制?
A:《公民与政治权利国际公约》第19条中阐明,每个人都拥有发表言论的权利和自由,包括取得资讯的自由。但同时在第3条款中列明了一些限制,说明言论自由在国际法律上不是绝对的,在国内的宪法中也一样。对国家而言,这是一种维持国家安全与秩序的方式。对个人而言,这也是其中一种维护言论自由的方式,如果有人诽谤,你可以通过法律途径控告他。
国际法第20条中也阐明,任何鼓吹国家种族或宗教仇恨,引致歧视、厌恶或暴力的行为,都应在法律下被禁止。这是为了保护少数族群、受压迫者、以及无权者,同时也维护一个不完全绝对的言论自由精神。
然而问题在于,这些限制要到什么程度?我们应该如何拿捏,以至于发言的人不会随便被限制?同时限制也应该文明阐定,不能任意诠释或模棱两可。我们如何定义国家安全与秩序?安全到什么程度?权力关系如何在这过程中搅和?
凡是关系到自由与压迫,或当国家因人们要求社会正义而感觉地位受到威胁时,当权者必定会为了巩固权力而做任何事情,全世界都一样。英国近来开始考虑要禁止使用社交媒体Whatsapp;法国正在重新考虑死刑判决,在拘留期间死亡的人数,也在2010-2014年间增至127宗,都是一种利用权力牵制自由的动作。

关于《查理周刊》
“嘲讽无权者是粗暴的”
A:我的立场是:我毫无保留地谴责这样的攻击行为,每个人都应该谴责,因为暴力是不容允许的。无论一个人发表的言论多具攻击性,我都不可以杀掉他。那是错误的,也是罪行。我想这条界线很清楚。
但是我不认同《查理周刊》的代表性。因为在法国,《查理周刊》长期刊登的内容不仅仅是歧视穆斯林群体,他还有恐伊斯兰教(Islamophobic)情结、反黑人及其他被边缘的弱势群体、也恐惧同性恋。我不会与《查理》站在一起,就像我不会认同《前锋报》一样,但是如果有人攻击他们,我会谴责那个暴力举动,政府也应该保护他们免受个人暴力攻击。
《查理周刊》事件发生之后, 西方主流媒体大肆报道,一面倒地谴责攻击,突显言论自由的精神在法国以至欧洲世界的重要性,像是筑起一道墙,摆在白人和有色人种及穆斯林的中间。你一定要跟《查理》站在一起,才算是谴责攻击行为。
但最近一位凶徒坦言,他这么做是因为受到美军在伊拉克阿布格莱布监狱(Abu Ghraib)虐待战虏的图片刺激。但是没有人公开提起这件事。这是战争的其中一个后遗症,以暴制暴只会制造更多极端的事情发生。但当主流媒体不提,没有其他资讯管道的人,或每天工作不擅长搜寻其他观点的人,就不会知道,也只相信主流媒体的一种诠释。提起伊拉克,我们只会想起军方、美国、侵略。我们听不见在里头跟我们一样,在争取民主、公平选举、受教权利的人。我们是这样地将人类“去人性化”。
因此身为人类,我们有义务深究每个课题表面以下的问题。我们不能抽离脉络地看这件事情。套用美国政治评论家Molly Ivins的说法:嘲讽手法在传统上是一种无权者向当权者施展的武器,只有当权者才是目标。如果嘲讽用在无权者身上,那不但是残酷,更是粗暴。著名当代公共知识分子Noam Chomsky也说,如果那是恐怖主义行为,那我们又该如何解释国家支撑的恐怖主义?
the heat
纳吉在2014年因起诉《当今大马》及《人民媒体》而成了第一位控告媒体诽谤的首相。12月,商业电台BFM 89.9因在节目中谈论煽动课题、“阿拉”事件、马来人特权及哈芝节宰牛等课题,而被多媒体与通讯委员会开罚一万令吉。图为“媒体之怒运动”在2014年1月发起“红铅笔”抗议活动,声援被内政部冻结出版准证的《热点》(The Heat)周刊,为媒体工作者抗议新闻言论不自由一例。

关于宗教自由
 “总是与国家捆绑在一起”
Q:在马来西亚,言论自由似乎一直受制于宗教自由。宗教是否有神圣不可侵犯的特权,不容质疑?还是可以置于平等?
A:宗教原来是很个人的,没有人能干预我的信仰,以及我与神的关系。但是在马来西亚,宗教与国家高度捆绑在一起,经常被政治化。权力关系与言论、宗教自由有不可分割的关系。
举例,在马来西亚,如果我攻击弱势族群,或认同马来西亚穆斯林连线(ISMA)的言论,我可以获得豁免,因为我是马来穆斯林,我就受到了保护。但艾力·保森(Eric Paulsen)*只是在质询伊斯兰教的代表机构企图利用伊斯兰教来控制人民及制造恐惧,他就受到了对付,因为在马来西亚他是少数。这与欧洲的穆斯林、马来西亚的原住民状况是相似的。
政府拘禁艾力保森是因为他攻击伊斯兰教,实际上他并没有,他是在攻击自诩为伊斯兰教代表的国家机关。就像当你批评宗教司时,他们会说你在攻击宗教,但其实宗教司是人,他们是有可能扭曲神的原意的!
因此每个人,包括穆斯林,都应该对宗教及其代表保持质疑。因为如果你不去质疑,国家就很有可能错误地代表你很重视的宗教精神。对自己维护的事物保持质疑,是我们的责任。我们不应该停止这么做,否则我们将一直在为符号而斗争,无法进步。
Q:在这样具有双重标准的国家,社会究竟是否准备好迎接开放言论自由?
A:我不认为我们已经准备好,但我认为一旦我们能制约国家用来控制我们的权力,我们就能做更多改变。我在过去参与“废除内安法令”运动,为了要政府撤除一项恶法,耗去了多少时间,但我们还是得到了替代品。
在这个过程中,人们必须了解,反对这一切并不是因为要为了反对巫统,而是教育民众,对任何事件都要有原则和立场,例如不管发生什么事,都会与弱势/受压迫者/弱者站在一起。权力关系将永远存在,国家机关会变得越来越强大,但人们会以抗争作反击。我们也许不会胜利,但我们不能停止持续地挑战国家权力。
艾力
人权律师艾力保森因在2014年批评伊斯兰发展局,为联邦直辖区清真寺准备周五祈祷讲道散播极端主义,结果遭警方援引《1948年煽动法令》逮捕和调查。

关于世俗主义 
“不能完全移植过来”
Q:在法国,主张政教分离的世俗主义一直是其核心价值,这个价值却也一直在宗教自由上有很大的争议和矛盾。但在马来西亚,由于我们很多重要的价值观都是来自于西方,因此“世俗化”和政教分离反而被看成是比较进步的思想价值。你怎么看?
A:这是一个好问题。实际上在法国,我不能戴头巾。法律经常很容易被用来针对弱势族群,但这是否就是我们要的世俗主义?我们要质疑。如果我们要实行同样的原则,那么占多数的人就可以任意说要消灭华校。因此不能将一个政策或思想移植过来,我们有自己的文化、价值及身份。
也因为如此,很多人批评欧洲领袖群起出动上街游行,因为当他们在向世界宣布力挺言论自由的时候,许多记者却在自己的国内被杀害。
Q:伊斯兰教的精神本应是一种整体生活方式,穆斯林通过公共生活来实践。但我们现在却会倾向认为宗教是个人的选择,不应该被建制化,不应该涉及公领域。这样的想法会不会跟伊斯兰教原本的教义有矛盾?
A:当宗教属于个人的时候,神告诉你能或不能做什么。但现在国家把自己变成神来发布命令,不遵从就把你关进监狱。即便是伊斯兰教义也不会有道德监督(moral policing),那是伪善。对我来说,宗教是爱,你不能强迫人去爱一个人。
如果你的邻居喝酒,你可以去劝他,如果他仍要喝,那就尊重他,这是他和神之间的事,没有必要去跟踪,或报警抓他。像“穆斯林摸狗”的课题,你不能说能接受的穆斯林就是异教徒;韩星拥抱女粉丝的事件中,那些女生做了什么?你如果不想抱那就不要抱啊,但是有些人会想要。现在连华人都不能穿Baju Kurung了,那根本无关宗教,而是文化。只是这一切都被有心人简化。

关于如何走出去
接受每个人的差异
Q:国家真的那么强大吗?为何人们如此相信国家?
A:当同一种讯息在电视、学校中被重复无数次,就会变得根深蒂固。我自幼儿园一直到17岁,都在宗教学校上学,我们连班上的男同学都不能讲话,试想想这些规定成为教育系统中的一部分。在宗教学校,似乎全世界只有穆斯林存在,其他人都不重要。我看见他是多么地具压迫性,因此尝试反抗,但更多的人只会说不行。你也不能讨论任何事情,学长会警告你不能挑战他。
所以我才会说,宗教是控制和制造恐惧最有力的工具。即便是受了高等教育,有社会地位的马来朋友,也依然会感到威胁。那些经验是那么深刻,我也不知道我们会到什么时候才能处理,但我们还是要不断尝试。
Q:你认为我们现在的问题是宗教吗?
A:是的,宗教比起族群,是一个更容易用来控制及制造恐惧的强大武器。
Q:那要如何走出去?
A:我认同美国黑人女权分子Audre Lorde的“差异理论”。当我们接受每个人的差异,我们就能和平共处,其实就是那么简单。差异并不等同于忍让,我不认同忍让,因为那像是无论情不情愿你都必须忍让,但接受差异使接受每个人可以是不同的。
Q:那是你个人的期许,但法律上来说,我们能怎么做?
A:法律上,我认为宗教不应该被制度化。你必须让人民有选择的权利,而不是让人感觉自己被强迫戴或不戴头巾,连这点个人自由也没有。
废除内安法令运动
政府早已习惯利用种种恶法来钳制新闻与言论自由,来压制民意。法蒂亚参与“废除《内安法令》运动”,迫使政府于2011年废除法令,却以另四项替代法令新瓶装旧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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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streetvoicemsia.wordpress.com/2015/02/01/【街头话题】言论宗教本无罪-权力搅和才是真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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