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秀节目的文化思考
陶晶莹在最新一届超级星光大道决赛上说,他们不辞劳苦一届又一届地办这种比赛,为的就是培养这种有素质的能够现场演绎得心应手的艺人歌手。所以不管外面的人怎么说,他们还是一定会再办下去。多么诚恳笃定,语重心长。选秀节目自2004年《美国偶像》始作俑者以来,至今种类千变万化,从厨房到设计,武术到歌艺,只要自认怀有一技之长,就有地方让你一展所长。
这种全球性的泛娱乐文化,除了美其名提供一个平台让每个人都有实现梦想的机会,从而为媒体商业集团以低成本赚进大把大把的钞票以外,可曾为社会带来正面的影响?对娱乐行业和大众文化,又有什么影响?
我们要那么多歌星来干嘛?
如果抱着梦想成为歌手,要去参加选秀,需要花多少时间来练习翻唱的功力?大好青春只埋葬于属于自己的小天地,一个麦克风和一些合成机器,浪费了多少大好光阴?
固然有很多东西比学业重要,但选秀的年龄层多为学生,成名以后放弃学业,跟风的追星文化也成为节目的后续,参赛者与吹捧者的投资与收获,是否成正比?
重点是,我们需要那么多歌星来干嘛?这么说,好像是在为原创者抱不平,因为一首歌曲被无数良莠不齐的参赛者翻唱又翻唱,很多时候只带来听觉疲劳,毫无新奇创意可言。
谁在支撑选秀文化不见疲态?
但是另一方面,如果批判泛滥成灾的翻唱文化,认为翻唱者一概是毫无素质文化素养可言的跟屁虫,又会掉入封原版为神曲/经典的精英思考模式。这样的道德审判,似乎也对那些一个个怀着梦想带着可歌可泣的故事的参赛者不公,毕竟他们都只是这股选秀文化的单纯的搭风者。
于是这里又延伸出另一个问题。流行文化是群众创造出来的,还是由集团的精英制造出来的?两者奉行市场需求与供应的商业模式运作,但是是什么让这个模式运作了五六年仍不见疲态?
更多空间或简化为几条路线?
一些学者说娱乐事业走到这个地步早显疲态(特别是中国的《超级女声》和《快乐男生》之后),只能靠着毫无创意的选秀节目,通过吹捧一颗颗“新星”的诞生,来制造平地一声雷的欢愉(euphoria)与轰动。但是这种疲态只限于创作层面,为何在这个人人都可以为自己打造知名度的网络世界里,还有(一大群)人面对一成不变只换汤不换药的节目,依然热衷如夕?
由此再延伸一个问题。选秀节目到底是提供了一个更大的娱乐平台,让消费者有更多的消费和选择空间,还是相对地僵化了整个娱乐文化事业,并且奉其中特定的几种路线为指标?评审评价就是一种以高压低,将艺术标准化的金字塔模式。评审也在做秀卖弄,参赛者为何却对“专家”的公然批斗甘之如饴?
至于由观众投票决定胜负,虽然形式上为“由下而上”,可谓民主又符合经济效益,但对比赛来说则是毫无准则可言,与歌艺、实力等等无直接关系。
观众把情绪寄托选秀参赛者
选秀节目,有没有可能做到有深度?报道参赛者背后的(绝对感人)故事,是希望带出“人因梦想而伟大”的教育意义,还是只为了制造更煽情的节目效果?通俗与庸俗,要如何拿捏才能同时取悦大众而不失娱乐的思考性与哲学性?
想到最后,不禁想问一句,我们看人模仿唱歌的乐趣到底在哪里?
商家通过无数的选秀赚取牟利,无须征聘就有一大票的志愿者争相演出;参与者热切地盼望通过媒体让别人看见自己;观众乐得追捧一个又一个的“超级偶像”,把情绪释放在电视荧幕里遥不可及的人物,来填补内心的空虚。三者相辅相成,缺一不可。
只是秀者脱下比赛的光环与包装,走下耀眼的舞台之后;观众离开声嘶力竭的环境或荧幕,回归生活以后;商家藏好钱袋,笑着离开之后;艺术的灵魂与价值,还剩下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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